返回首页
关于协会

协会简介 协会章程 理事会名单 组织机构 专家库专栏

协会动态

领导讲话 协会活动 协会文件 专委会动态 友好协商会

政策法规

党建群团 创新科技 法规动态

行业新闻

企业动态 热点新闻 行业资讯 会展信息 可降解塑料产业链发展联盟 石化与新材料发展联盟 中西部塑料行业联盟 雅式国际橡塑展合作

会员服务

塑料标准 标准知识 会员企业产品推介 会员风采

禁塑限塑

联盟动态 禁塑限塑指导 产品推荐 求购信息

产品商城

产品展示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知名企业

知名企业 塑料行业的优秀建设者

加入协会

欢迎加入协会 入会手续及交费方法 入会申请 协会单位会员展示 协会单位会员资料下载

白色污染:政策法规与行业问题并存
2017-12-20     1823

如今一次性塑制餐盒问题已基本退出热点,因为针对“白色污染”,我国出台了政策法规,各地相继采取措施,并取得初步成效。


       解决一次性塑制餐盒,北京环保局确立了“回收利用为主,替代为辅,区别对待,综合防治”的技术路线,与工商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废弃的一次性塑制餐盒必须回收利用的通告》,要求在北京生产、经销一次性塑质餐具(包括托盘、碗、杯等)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自己负责回收利用废弃餐具,或者委托其他单位回收利用。


       社会关注的铁路两侧“白色污染”问题,通过加强管理得到显著改观。然而,用纸制品或可降解塑料制品替代泡沫塑料,由于性价比方面的原因,并没有得到预期的应用效果。


       为减少超薄塑料袋的使用,国家发改委下发了文件,各地也积极推行“禁塑令”,提倡使用“环保袋”、“菜篮子”。天津、宁波等地禁止使用超薄塑料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换言之,成为关注焦点的“白色污染”问题,是可以得到解决的。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明确提出:“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相关原材料消耗企业要使用一定比例的资源再生产品。完善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制度。”对复合包装物、电池、农膜等低值废弃物实行强制回收。落实并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所有这些,将对规范我国废塑料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我国在防治“白色污染”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缺乏强制性规定。缺乏强制性、可操作性措施,以约束餐饮、交通等行业从业人员及居民的行为;没有强制要求企业对其生产、经营、消费活动中产生的废旧塑料及其包装物进行回收利用;对随意抛弃、堆放废塑料及其包装物的行为处罚力度偏轻。


       缺少激励政策。为调动废塑料及包装物的回收、分拣、流通、利用企业积极性,需给予优惠政策。现有的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尚不足以支撑废旧塑料包装物回收利用企业维持保本微利水平。对不能自行回收利用的生产企业,没有体现“污染者付费”原则,应要求其交纳回收处理费用,以支付对回收利用者的补偿。


       管理工作滞后。一些餐饮、商业、铁路、水运部门对经营活动中的废旧塑料包装物缺乏相应的执法权,任由顾客扔在地上或水中;一些工作人员甚至对已收集起来的废物再抛弃到地上或水中;配套设施还不全,商场、饭店、公园等地段的垃圾箱不够,废塑料的随意丢弃造成城市、风景旅游区、水域的“白色污染”。


       环保意识不强。一些地方对“白色污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治“白色污染”的工作没有摆到议事日程。塑料及其包装物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消费者缺乏回收的责任感。环卫部门虽规定禁止乱扔废塑料,但执法、检查人员少,有法不依、禁而不止的现象普遍。公众意识不强,随手乱倒、乱扔、乱堆废塑料的行为随处可见。


来源:环球塑化


网站首页 会员中心 关注我们 一键拨号